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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满足使用QP系统各子系统用户激活码重置申请的需求,为用户提供便利,特制定“QP系统激活码重置”办事指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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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企业实际使用情况,选择企业正在使用的QP子系统名称(含免税商品系统、新快件通关管理系统(QP版)、电子化手册预录入系统、深加工结转、外发加工系统、内销征税系统、展览品管理系统(QP版)、公务机旅客舱单系统等),填写重置原因和使用的激活码信息、联系人、联系人手机号码(用于接收受理短信和激活码信息,仅限移动手机号码)。如果企业因管理不善激活码遗失,需要打印本重置申请表加盖企业公章,上传彩色扫描件并在线提交。等待数据分中心受理审核,无需提交纸面材料,系统发送申请成功短信。数据分中心完成重置工作后企业可在线查看激活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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